境内居民通过境外公司持股、分红、退出,没有这张登记,钱就回不来。我们全程代办。
不含的部分会写明白,办理时不会临时加价。
创始人、投资人通过 BVI/开曼持有境外主体。
准备境外上市,创始人需完成 37 号文登记。
已持股但未登记,分红或转让款无法合规汇回。
确认持股层级、SPV 设立地、是否涉及返程投资。
1-3 天身份证明、境外公司文件、出资来源说明、申请书。
1-2 周按属地递交登记申请,配合补正。
5-10 个工作日获得业务登记凭证,境外收益可合规汇回。
1 个工作日股权变更、增资、注销时同步办理变更登记。
按需可以,但需要说明未及时登记的原因,并补充完整的历史资金流水与出资证明。补登记的难度高于新设,建议先做一次免费评估。
37 号文管个人(境内居民自然人境外持股),ODI 管企业(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很多架构里两者并行,缺一不可。
需要。个人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按 20% 缴纳个人所得税,登记解决的是资金合规回流的问题,不等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