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及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新规
国务院公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第837号令),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对外投资管理与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与安全审查。同时五部门发文打造“1+N”立体化海外综合服务生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与专业服务供给,保障出海企业权益。
核心变化
- 确立对外投资全过程监管与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分类分级实施管理。
-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级综合服务平台,打造“1+N”服务生态。
- 大幅提高违规处罚力度,增设投资额比例罚款及1至3年禁止从事对外投资的限制。
- 强化数据与技术出口管制,严禁未经许可向境外转移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服务及数据。
- 明确反制措施,对歧视性限制我出海企业的外国组织和个人依法采取反制清单等措施。
影响分析
企业出海面临更严格的分类分级监管与安全审查,违规成本显著增加。同时,海外综合服务生态的完善将大幅降低企业获取法律、财税等专业服务的门槛,助力提升跨国经营合规与风险防范能力。
应对建议
企业应全面梳理境外投资合规性,确保核准备案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与风控制度,严格技术数据出境管理。积极对接国家及地方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善用专业机构资源提升全球化运营水平。
来源:政策专栏_上海市企业出海综合服务平台
声明:本文为中蕙咨询基于原文的核心条款摘要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完整内容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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