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发布施行
2026年5月5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第837号令),自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将对外投资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从服务、管理、保护及反制四维度构建制度体系,旨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推进对外投资高质量发展。
核心变化
- 提升立法位阶:将对外投资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明确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健全服务体系:统筹外事、法律、财税等资源,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专业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
- 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明确分类分级监管,落实核准备案、信息报告及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 完善保护与反制:加强监测预警与领事保护,明确针对外国投资壁垒及歧视性措施的调查与反制措施。
影响分析
企业境外投资需严格落实核准备案及安全审查等合规要求。新规强化了海外综合服务保障,同时赋予国家针对外国歧视性措施的反制权,为企业出海提供更强法治后盾,但也要求企业提升风险防范与合规经营能力。
应对建议
企业应全面梳理境外投资合规流程,依法履行核准备案与信息报告义务;建立健全海外安全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积极利用国家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和领事保护资源,妥善化解海外投资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
声明:本文为中蕙咨询基于原文的核心条款摘要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完整内容请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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