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存续期间收益要交税吗?

离岸信托存续期间收益需要交税:无论信托是否实际分配,居民个人都要按年申报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是21号公告最具"杀伤力"的条款之一。

一、纳税主体与征税范围
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以及该信托持有/控制的境外实体,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向受益人分配,均以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

二、两类收益的计税方式
1. 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如底层公司股权转让、房产出售):按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的余额,适用20%税率。
2. 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如底层公司分红、利息收入):按收入全额,适用20%税率。

三、申报时间 按年申报,次年3月1日-6月30日完成。

四、避免重复征税 已按规定缴税的信托收益,实际分配给受益人时不再缴纳个税;境外已缴税款可按中国税法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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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蕙咨询(武汉中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理,创始人邓茜 ICPA · 20 年跨境财税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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