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下的境外公司会被穿透吗?

离岸信托下的境外公司会被穿透:消极所得为主或无实质运营的境外实体,会被"看穿",直接对居民个人征税。

一、穿透的法规依据
2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居民个人离岸信托以及该信托持有、控制、管理的境外实体,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都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

二、15号公告明确的"境外实体"范围与穿透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境外实体将被穿透:
1. 信托直接或间接持有≥25%股权等权益的境外实体;
2. 消极所得(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占比≥50%的实体;
3. 无实质经营活动、仅为持股/收租而存在的"导管公司"。

三、例外情形 持牌金融机构,以及有真实商业目的、雇员、办公场所、积极营业收入的实体,可能不被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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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蕙咨询(武汉中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理,创始人邓茜 ICPA · 20 年跨境财税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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