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登记是什么?哪些人必须做?

**37号文登记**是针对境内居民个人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汇登记手续,依据汇发[2014]37号文执行。以下人群**必须**办理:**• 设立离岸信托的个人**——委托人将资产注入离岸信托时需要登记。**• 持有BVI/开曼公司股权的内地居民**——通过离岸公司持股或控制境内资产。**• 参与红筹架构/VIE架构的个人**——作为创始股东或核心管理层。**• 设立海外SPV进行投融资的个人**——包括境外上市、境外融资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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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蕙咨询(武汉中蕙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理,创始人邓茜 ICPA · 20 年跨境财税实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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