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从什么时候开始要交税:5个关键要点
本文要点速览(共 5 条)
离岸信托从什么时候开始要交税
- **2026年7月24日起,新装入离岸信托的财产立即产生纳税义务
- 2023-2025年已装入的存量财产需补报。**
- 21号公告及15号公告的执行口径:**①2026年7月24日之后**装入信托的财产,按规定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申报缴纳装入环节个税
- **②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装入信托的财产所涉个税,以及2026年1月1日前设立的信托在存续期间所涉个税,需在**90天窗口期内**(截至2026年10月22日)主动申报补缴
- **③2023年之前**装入的,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及税务总局后续口径处理。
完整说明
**2026年7月24日起,新装入离岸信托的财产立即产生纳税义务;2023-2025年已装入的存量财产需补报。**
21号公告及15号公告的执行口径:**①2026年7月24日之后**装入信托的财产,按规定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申报缴纳装入环节个税;**②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装入信托的财产所涉个税,以及2026年1月1日前设立的信托在存续期间所涉个税,需在**90天窗口期内**(截至2026年10月22日)主动申报补缴;**③2023年之前**装入的,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及税务总局后续口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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